入职三个月才交社保合法吗-杨维立律师|法行宝
2026-08-03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入职三个月才交社保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从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那一刻起,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您缴纳社保。

其次,再具体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里明确指出了“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也就是说,无论您是否处于试用期,用人单位都应在您入职后的三十天内为您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费。

试用期虽然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协商约定的考察期,但试用期期间劳动者实际上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因此,试用期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属于违法行为。

以您的情况为例,如果您已经入职三个月但用人单位仍未为您缴纳社保,那么用人单位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立即为您补缴社保,并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