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成立的法律依据-韩丹律师|法行宝
2026-07-26 公司事务

雇佣关系(即劳动关系)成立的法律依据主要围绕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管理并从事其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以及该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等方面展开。以下从多个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体系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该法第二条明确了劳动关系的适用范围,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同时,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也依照本法执行。这为劳动关系的成立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这一条款强调了“用工之日”作为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节点,是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的重要依据。
    • 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虽然书面劳动合同并非劳动关系建立的唯一标志,但它是法律要求的重要形式,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 该通知详细列出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关系成立的三个条件: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是劳动者需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遵守其规章制度,并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必须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同时,该通知还提供了认定劳动关系时可参照的多种凭证,如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件等,并明确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

二、劳动关系认定的关键要素

  1. 劳动合同

    •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直接证据。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关键条款,是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的重要依据。
  2. 主体资格

    • 用人单位需为依法成立的组织,如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劳动者则需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具有劳动能力,这是劳动关系成立的基本前提。
  3. 从属性

    • 人格从属性:劳动者需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和监督,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这是劳动关系区别于其他民事关系的重要特征。
    • 经济从属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且劳动者从用人单位处获得劳动报酬。这种经济上的依赖关系也是劳动关系成立的重要标志。

三、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1.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

    • 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可通过提供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件、考勤记录等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其中,部分证据的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2. 劳动关系的动态变化

    • 劳动关系并非一成不变,它可能随着用人单位的经营状况、劳动者的身体状况等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在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时,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实际用工事实、双方的行为表现等。
  3. 法律责任与争议解决

    •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若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用人单位应主动提供;拒不提供的,将承担不利后果。因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应增强法律意识,规范用工行为,妥善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争议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来说,雇佣关系(即劳动关系)的成立是一个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的过程。在实际操作中,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通知要求,结合具体证据和事实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您在劳动关系方面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