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乘坐雇佣车辆受伤 责任如何承担-农福进律师|法行宝
2026-07-21 交通事故

雇主乘坐雇佣车辆受伤,责任承担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若事故由第三方造成
    根据《民法典》第1213条,若事故责任完全在第三方(如其他车辆违规驾驶导致碰撞),则雇主可向第三方主张侵权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此时,雇佣车辆驾驶员若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例外:若雇主与驾驶员存在特殊关系(如驾驶员故意或重大过失),雇主可基于雇佣关系向驾驶员追偿,但需以第三方赔偿不足为前提。

  2. 若事故由驾驶员(雇员)造成

    • 一般过失:根据《民法典》第1192条,雇主作为接受劳务一方,需对雇员执行职务造成的损害承担替代责任。即雇主需先向受伤的自己赔偿,再根据内部管理规定向驾驶员追偿(但实践中雇主通常不会向自己追偿)。
    • 故意或重大过失:若驾驶员存在酒驾、超速等严重违规行为,雇主在赔偿后可向驾驶员全额追偿,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如交通肇事罪)。
  3. 若雇主自身存在过错
    根据《民法典》第1173条,若雇主明知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如刹车失灵)仍要求驾驶员出车,或未系安全带等自身疏忽导致伤情加重,需按过错比例分担责任。例如,法院可能判定雇主承担20%责任,驾驶员承担80%。

  4. 特殊情形:车辆存在缺陷
    若事故因车辆本身缺陷(如轮胎爆裂)导致,且雇主或驾驶员未尽到定期检查义务,车辆生产商或销售商可能依据《民法典》第1203条承担产品责任,雇主可另行主张赔偿。

建议行动:

  • 立即报警并保留事故认定书;
  • 收集医疗记录、车辆维修记录等证据;
  • 根据事故原因,选择向第三方、驾驶员或车辆生产商主张权利;
  • 若涉及复杂责任划分,可进一步向我咨询具体证据固定和诉讼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