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没双休是否违法”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综合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通常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即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双休”。
然而,对于企业以及部分不能实行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情况就有所不同。这些单位如果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那么它们可以灵活安排周休息日,但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并且每天的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的总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这意味着,这些单位并不一定要实行“双休”,但必须确保劳动者的休息权益得到保障。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考虑。比如,有些企业可能因生产需要,经审批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这些特殊工时制度下,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但同样需要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总结来说:
如果您对自己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权益有疑问或担忧,建议您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具体的工作时间和休息安排。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