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公司上班六年辞职是否有补偿,需根据辞职的具体情形来判断,主要分为劳动者主动辞职和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导致劳动者辞职两种情况。
一、劳动者主动辞职
若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辞职,且用人单位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过错情形(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导致劳动者辞职
若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过错情形而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如下:
计算公式:
具体计算(以假设数据为例):
三、特殊情形
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被辞退等,劳动者有权要求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但此情形主要适用于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与劳动者主动辞职不同。不过,若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如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保等)而被迫辞职,也可视为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应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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