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早9晚6的工作时间安排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需根据具体的工作时长、加班情况以及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的约定来综合判断。以下分情况详细说明:
标准工时制下的情况
在标准工时制下,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如果早9晚6的工作时间中,包含了1小时的午休时间,且实际工作时间为8小时,那么通常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如果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或者每周累计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超出部分就属于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加班费的支付标准根据加班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工作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制下的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实行的是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制,并且已经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那么加班费的支付就需要按照这两种工时制的规定来执行。在综合计算工时制下,劳动者在一个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工作时间如果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出部分应视为加班,用人单位需支付加班费。在不定时工时制下,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受固定工时的限制,因此一般不存在加班费的问题,但如果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用人单位仍需支付加班费。
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有特别约定的情况
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早9晚6的工作时间安排,并且约定了在此工作时间之外的工作需要支付加班费,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加班费。这种情况下,加班费的支付不受上述工时制的限制,而是以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的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