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公司让我签自愿放弃社保,补交时让我赔滞纳金合法吗”,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入厂时签订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这一义务具有强制性,不能通过任何形式的协议来免除。因此,即使您签订了这样的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不会对您产生法律约束力。
接下来,关于滞纳金的产生与承担问题:
滞纳金的产生原因:
- 用人单位有义务在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就会产生滞纳金。
滞纳金的一般承担原则:
- 根据法律规定,滞纳金的责任原则上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您是否需要承担滞纳金:
- 在一般情况下,您不需要承担因未缴纳社保而产生的滞纳金。因为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与您是否签订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无关。
- 但是,如果您在未缴纳社保的过程中存在过错(例如提供虚假资料导致无法及时缴纳等),那么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您可能需要分担部分滞纳金。但这种情况并不常见,且用人单位的主要责任不能因此免除。
综合建议:
- 对于您而言,应充分了解社保的重要性,不要轻易签订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即使签订了这样的协议,也不影响您后续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 如果公司要求您承担滞纳金,您可以明确拒绝,并指出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与您无关。如果公司坚持要求您承担,您可以向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咨询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最准确和适用的信息。
总之,公司让您签自愿放弃社保并在补交时要求您赔滞纳金是不合法的。您应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轻易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