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不续签要赔钱吗-陈英律师|法行宝
2026-07-08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第二次不续签要赔钱吗”这一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不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时,如果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且没有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现在,针对您的情况,即第二次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续签的情况,我们需要分两种情形来讨论:

  1. 如果用人单位在第二次劳动合同期满后,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同意续订但用人单位拒绝的: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如果用人单位在第二次劳动合同期满后,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例如,在劳动者没有上述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拒绝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总结:

  • 如果第二次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续签且没有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或者劳动者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但用人单位拒绝续订,那么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