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不能替代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义务。以下从多个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从法律规定角度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也就是说,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单位不能通过发放住房补贴的方式来规避这一义务。
从住房补贴与住房公积金的性质和作用角度
从法律后果角度
如果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责令单位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单位还可能面临一定的行政处罚。而住房补贴只是单位给予职工的一种福利,单位不发放住房补贴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给你的建议:如果你所在的单位没有为你缴纳住房公积金,你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依法为你缴纳。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调查处理。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