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单位谁做被告-邢季硕律师|法行宝
2026-07-07 劳动纠纷

在劳务派遣纠纷中,确定被告需根据具体争议内容和法律关系来判断。以下是不同情形下的被告选择分析,希望能帮助你更清晰地理解这一问题:

一、劳动争议类纠纷

  1. 工资支付、社保缴纳等劳动权益争议

    • 核心原则:劳动者与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应以派遣单位为被告。
    •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 示例:若派遣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或未缴纳社保,劳动者应以派遣单位为被告提起诉讼。
  2. 用工单位的侵权责任

    • 核心原则:涉及用工单位的侵权或共同责任时,可列为共同被告。
    •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示例:用工单位因安全疏漏导致劳动者工伤,劳动者可同时起诉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赔偿金

    • 核心原则:派遣单位承担解除责任,应以派遣单位为被告。
    • 法律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因特定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 示例:派遣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应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主张赔偿金。

二、民事侵权类纠纷

  1. 工作场所人身伤害

    • 核心原则:用工单位直接造成损害的,以其为被告。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 示例: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被设备砸伤,应以用工单位为被告。
  2. 派遣单位选任过失

    • 核心原则:派遣单位存在过错的,承担补充责任。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 示例:派遣单位未审查用工单位资质导致事故,需承担补充责任。

三、合同纠纷

  1. 派遣协议履行争议

    • 核心原则:合同相对方为被告。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示例:派遣单位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用工单位应以派遣单位为被告。
  2. 第三方侵权导致的违约

    • 核心原则:第三方侵权时可追加责任人。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示例:用工单位因供应商问题无法提供岗位,派遣单位可追加供应商为第三人。

四、特殊情形处理

  1. 连带责任追偿

    • 用工单位先行赔付后,可依《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向派遣单位追偿。
  2. 虚假派遣或挂靠

    • 若实际用工关系不符合派遣特征,可能突破合同相对性追究实际雇主责任。

诉讼策略建议

  1. 证据收集重点

    • 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流水)
    • 侵权事实证据(事故报告、医疗记录)
    • 合同履行凭证(服务协议、付款记录)
  2. 管辖法院选择

    •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基层法院管辖。
    • 侵权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

在劳务派遣纠纷中,被告的确定需根据具体争议内容和法律关系来判断。如果你在实际操作中遇到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