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餐饮店按照三十天计算工资是否违法,不能一概而论,需结合具体工资支付周期、劳动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详细分析:
一、工资支付周期的法律规定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必须按自然月(30天或31天)计算工资,但要求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因此:
若餐饮店与员工约定按月支付工资(如每月1日支付上月工资),即使按30天计算日工资,只要每月工资总额符合劳动合同约定或实际工作天数对应的工资标准,且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则不违法。
若餐饮店与员工约定按30天为周期支付工资(如每30天支付一次),且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如从1月1日到2月1日为32天),则违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员工有权要求按每月支付。
二、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的约定
若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明确约定工资按30天计算,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则合法有效。
若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未约定工资计算方式,则餐饮店应按法定月计薪天数(21.75天)或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工资,单方面按30天计算可能构成违法。
三、特殊情形下的工资计算
加班工资计算: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休息日加班需支付200%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需支付300%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而非按30天折算的日工资。
病假、事假工资: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而非按30天折算的日工资。
四、法律建议
对员工:
对餐饮店:
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具体计算工资,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