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五年 未签劳动合同 可以申请被迫离职吗-姜世鹏律师|法行宝
2026-07-06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在公司上班五年未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申请被迫离职”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一、结论前置

是的,您在公司上班五年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有权申请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可以依法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赔偿及经济补偿金。

二、法律依据与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需向您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作为赔偿。而您已经在公司工作了五年,远超过这一期限,因此公司不仅需承担未签合同的法律责任,还可能被视为与您已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无论如何,未签合同的事实已经构成违法,您有权因此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

三、被迫辞职的权利与经济补偿

  1. 被迫辞职权利:由于公司未依法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属于违反法律规定损害您权益的情形。因此,您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

  2. 经济补偿计算:在您因未签劳动合同而被迫辞职时,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具体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鉴于您已经工作了五年,因此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五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四、离职程序与证据保留

  1. 离职程序: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您在离职时也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明确表达离职意愿,并配合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这一步骤有助于确保离职过程的合法性和有序性,同时也为您后续的维权行动提供有力支持。

  2. 证据保留:在离职过程中,您应妥善保留相关证据,如离职通知书、工作交接单、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以及同事证言等。这些证据对于证明您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入职时间以及离职原因等关键信息至关重要,有助于您在后续的劳动仲裁或诉讼中提供有力支持。

五、特殊情况处理与建议

如果公司在未签劳动合同的同时,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如未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您不仅有权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公司,还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和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我建议您更加积极地收集证据,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总结与建议

综上所述,您在公司上班五年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完全有权申请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赔偿及经济补偿金。在离职过程中,请务必遵循法定程序,并妥善保留相关证据。如果与公司就解除劳动合同及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在采取法律行动前,我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针对性的法律建议和最佳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