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休完的假离职是怎么处理-吴培树律师|法行宝
2026-07-05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未休完的假离职是怎么处理”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年休假和调休假两种情况,下面我将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对于年休假,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当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如果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的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并支付相应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具体的折算方法是:(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如果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则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当年已经安排了职工年休假,且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这部分多出的天数将不再扣回。

其次,对于调休假,如果职工在离职前有未休完的调休假,这通常会被视为加班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具体的加班费支付标准,会根据职工的工作性质、加班时长以及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概括起来,对于未休完的假在离职时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在离职前尽量安排休完;二是如果无法安排休完,则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相应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或加班费。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