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企业安置残疾人居家就业是否完全由企业说了算的问题,这并非完全由企业单方面决定,而是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的相关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一定比例(通常是1.5%,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而异)安排残疾人就业。这是企业的法定义务,旨在保障残疾人的平等就业权益,促进社会公平。
对于企业安置残疾人居家就业的情况,虽然具体的就业形式(如居家就业)可能因企业实际情况和残疾人需求而有所不同,但企业仍然需要满足上述比例要求。如果企业未达到规定的安置比例,就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作为对未履行义务的补偿。
此外,政策还鼓励企业积极安置残疾人,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等,以激励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同时,残联、人社等部门也会提供残疾人岗位适配培训、无障碍设施改造补贴等支持措施,帮助企业更好地安置残疾人就业。
因此,企业安置残疾人居家就业并非完全由企业说了算,而是需要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企业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残疾人需求,合理安排残疾人就业形式,并确保满足规定的安置比例要求。如果企业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随时咨询当地残联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