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工伤致残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做出结论后,是否会通知用人单位”的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个清晰且详细的解答。
首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受理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会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鉴定,并最终作出鉴定结论。这一结论对于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和相应的待遇。
关于鉴定结论的送达问题,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通常会尝试通过直接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将鉴定结论书送达给用人单位。这是为了确保用人单位能够及时了解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并据此进行后续的处理,如安排工伤职工的工作、支付工伤待遇等。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将鉴定结论书送达给用人单位(比如用人单位地址变更、无法联系到相关人员等),那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能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送达通常会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官方网站或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告知用人单位鉴定结论的内容,并规定一定的期限(如三十日)作为送达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该期限,即视为送达。
以您提供的参考信息为例,上海市徐汇区和奉贤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和邮寄方式送达鉴定结论书时,都选择了公告送达的方式,并明确告知了用人单位鉴定结论的内容、送达时间和申请再次鉴定的权利。
综上所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做出结论后,是会通知用人单位的。如果无法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确保用人单位能够收到鉴定结论。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