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人签聘用协议-符俊良律师|法行宝
2026-06-23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什么样的人会签聘用协议,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单位性质、岗位需求以及相关政策规定。以下是一些通常需要签订聘用协议的情况,希望能为您提供清晰、详细且有深度的解答:

一、事业单位人员

  1. 原固定用人制度职工、合同制职工、新进职工:根据人事部发布的《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事业单位(含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中,除了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及转制为企业的以外,都要逐步试行人员聘用制度。这包括原固定用人制度职工、合同制职工以及新进事业单位的职工,无论其岗位性质如何,都需要签订聘用协议。

  2. 特定情况下的职工:如现役军人的配偶、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以及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鉴定为1-6级伤残的职工等,根据政策规定,单位应与这些职工签订聘用协议,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二、其他符合劳动合同法主体资格的人员

除了事业单位人员外,其他符合劳动合同法主体资格的人员,如企业员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员工等,在符合以下条件时,也可能签订聘用协议(实际上在多数情况下,这类协议更常被称为劳动合同):

  1. 双方当事人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主体资格: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

  2. 协议内容包含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如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

三、特殊政策性安置人员

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等政策性安置人员,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也会签订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这类协议通常会有一些特殊的条款,如首次签订聘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低于一定年限等。

聘用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需要说明的是,聘用协议在本质上与劳动合同是相似的,都是用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实际上,在多数情况下,我们更倾向于将这类协议称为劳动合同。判断一份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不是以文件的名称来认定的,而应该以合同的内容以及双方的实质关系作为判断标准。如果一份聘请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符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主体资格,并约定了工作内容和工作薪资等内容,且包含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那么这份协议就可以被认定为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签订聘用协议的人员范围相当广泛,包括事业单位人员、其他符合劳动合同法主体资格的人员以及特殊政策性安置人员等。希望这些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聘用协议的相关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