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介公司不开发票属于违法行为。具体分析如下:
从税务法规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婚介公司作为提供婚介服务的经营者,收取客户费用后必须开具发票,否则构成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可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
发票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凭证。若婚介公司拒绝开具发票,消费者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从合同履行角度
若婚介合同中明确约定“开具发票”为服务内容之一,公司拒开发票还构成违约行为,需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建议行动: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合同条款、沟通记录等),可向我补充说明,我将为您分析具体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