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单价合同 合同约定不调价 工程量偏差超过15 是否可以调价-李厚伟律师|法行宝
2026-06-22 合同纠纷

结论:在固定单价合同且合同明确约定不调价的情况下,若工程量偏差超过15%,一般不可以直接调价,但存在例外情形,如符合情势变更原则或合同另有约定等,则可能可以调价。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一、合同约定优先原则

在固定单价合同中,双方已明确约定单价固定且不调价,这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合同约定优先原则,若合同中没有特别规定工程量偏差超过一定比例可以调价,那么即使工程量偏差超过15%,承包人也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结算,一般不可以直接调价。

二、例外情形分析

  1. 情势变更原则: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应用分析:若工程量偏差超过15%是由于不可抗力、政策调整等无法预见且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导致的,且继续按照原合同单价履行对承包人明显不公平,那么承包人可以依据情势变更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合同单价。
  2. 合同另有约定:

    • 分析说明:若合同中虽然约定了单价固定且不调价,但同时也约定了某些特定情况下(如工程量偏差超过一定比例)可以调价,那么当这些特定情况发生时,承包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调价方式和程序进行价款调整。

三、实际操作建议

  1. 审查合同条款:

    • 承包人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单价调整、工程量偏差处理等方面的约定,以确定是否存在可以调价的情形。
  2. 收集证据材料:

    • 若承包人认为存在可以调价的情形,如工程量偏差超过15%是由于不可抗力或政策调整等导致的,那么应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如政府文件、气象报告等,以证明其主张。
  3. 与发包人协商:

    • 在收集到足够证据材料后,承包人应首先与发包人进行协商,尝试通过友好方式解决价款调整问题。
  4. 寻求法律救济:

    • 若协商无果,承包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请求变更合同单价或进行价款调整。

总结:在固定单价合同且合同明确约定不调价的情况下,工程量偏差超过15%一般不可以直接调价。但若存在情势变更原则适用情形或合同另有约定等例外情况,承包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进行价款调整。在实际操作中,承包人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收集证据材料、与发包人协商并寻求法律救济。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