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认定已经出来但工伤鉴定还没做的情况下,这段时间的工资应按照停工留薪期的相关规定进行发放,即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停工留薪期的定义与期限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这意味着,在大多数情况下,停工留薪期的总时长不会超过24个月。
二、工资发放标准
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这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所有工资性收入,以及单位提供的各项福利,如交通补贴、午餐补贴、住房补贴等。单位应按月支付这些费用,支付周期与正常工资一致,可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需职工签字确认)进行。
三、特殊情况处理
四、维权途径
如果单位未按照停工留薪期的规定发放工资,职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五、特别提醒
在处理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期间工资发放问题时,职工应妥善保留所有与工伤相关的医疗证明、工资记录等证据材料。同时,保持与单位的沟通,了解自身权益,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已经出来但工伤鉴定还没做的情况下,职工的工资应按照停工留薪期的相关规定进行发放。如果单位未按规定发放工资,职工可以通过协商、投诉、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