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检验检疫属于假劣肉制品行为吗-吴明慧律师|法行宝
2026-06-20 侵权纠纷

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在特定情况下,确实可能被认定为假劣肉制品行为。具体来说,这主要涉及到两个罪名: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以下是对这两个罪名的详细解析:

  1.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将受到法律制裁。
    • 立案标准:若销售的未经检验检疫肉类来自病死、死因不明的动物,或携带了严重有害物质,如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很可能被认定为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从而触发此罪名。例如,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均属于此罪名的范畴。
  2.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且满足一定销售金额或货值金额条件的,将构成此罪名。
    • 立案标准:若销售的未经检验检疫肉类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并且销售金额或货值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如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或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则可能构成此罪名。这里的“不合格产品”包括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因为它们可能不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

其他重要知识点:

  • 涉案货值与销售金额的计算:在判断是否构成犯罪时,涉案货值金额和销售金额是重要的考量因素。货值金额通常指违法生产、销售的肉类的标价计算,无标价则按同类肉品市场价格计算;销售金额则指销售者出售该肉类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 情节严重的情形:除了销售金额和货值金额外,已销售的肉类是否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如导致多人食物中毒、引发社会恐慌等)也是判断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因素。

法律建议:

  • 对于肉类销售者而言,务必确保所售肉类已经过合法的检验检疫程序,以避免触犯法律并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 若发现有人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可能后果:

  • 若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将面临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等。
  • 除了刑事处罚外,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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