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建筑行业的风险抵押金是否合法-陶舒怡律师|法行宝
2026-06-20 经济纠纷

央企建筑行业收取风险抵押金的合法性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以下分情况说明:

  1. 普遍不合法情况:

    •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联合发布的《关于严禁生产经营单位强迫从业人员缴纳风险抵押金的通知》,明确禁止生产经营单位以任何形式(如“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保证金”、“风险保证金”等)变相向从业人员收取抵押金或要求集资入股。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央企建筑行业,因为央企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关于劳动用工和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
    •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如果央企建筑行业强制要求员工缴纳风险抵押金,这一行为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法规,是不合法的。
  2. 特定情况下的合法性探讨:

    • 对于高危行业企业,如矿山(煤矿除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领域,国家曾允许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但这一制度是指企业应按照规定在指定银行账户存储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专项资金,并非直接向员工收取。因此,在央企建筑行业中,如果所谓的“风险抵押金”是企业自行设立并要求员工缴纳的,而非按照国家规定存储在指定银行账户的专项资金,那么这一行为仍然是不合法的。
    • 另一种可能是,央企与员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设立某种形式的“风险准备金”或“安全保证金”,且该约定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资金的使用范围、管理方式及退还条件等都有明确约定,并且确保了双方权益的平衡,那么理论上可以视为一种合法的约定。但这种情况非常特殊,且需要严格的合同条款和监管机制来保障其合法性。

法律建议与员工权益保护:

  • 对于央企建筑行业: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劳动用工和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强制要求员工缴纳风险抵押金。如果确实需要设立某种形式的专项资金来应对安全风险,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并确保资金的透明使用和合理管理。
  • 对于员工:如果遭遇央企建筑行业违规收取风险抵押金的情况,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投诉或维权过程中,建议保留好相关证据,如缴纳凭证、合同条款等,以便更好地证明自己的权益。

总结:央企建筑行业收取风险抵押金的合法性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但普遍情况下强制向员工收取是不合法的。如果员工遇到此类问题,应积极寻求法律保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