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采用诱导方式获取的讯问笔录能否作为非法证据申请排除-侯和林律师|法行宝
2026-06-19 刑事辩护

在刑事案件中,采用诱导方式获取的讯问笔录,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作为非法证据申请排除。以下从多个角度对此问题进行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与原则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证据的收集必须遵循合法、公正、真实的原则。诱导性讯问,如果导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作出非自愿、不真实的陈述,那么这种讯问方式就违反了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原则。在此情况下,通过诱导方式获取的讯问笔录,其证据效力将受到质疑,并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证据而予以排除。

二、诱导性讯问的认定

  1. 讯问方式:诱导性讯问通常表现为讯问者通过提问的方式,引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作出特定的回答。这种提问方式可能包含暗示、威胁、利诱等元素,使得被讯问者在压力下作出非自愿的陈述。
  2. 讯问内容:如果讯问内容明显偏离案件事实,或者讯问者通过提问的方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诱导被讯问者作出错误的陈述,那么这种讯问方式也可能被认定为诱导性讯问。

三、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

  1. 申请主体与时机:

    • 申请主体: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向法院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
    • 申请时机:通常应在开庭审理前提出申请,但在庭审期间发现相关线索或材料的,也可以在庭审中提出。
  2. 具体申请步骤:

    • 收集线索和材料:仔细审查案件材料,寻找可能存在诱导性讯问的线索,如讯问笔录中的矛盾之处、嫌疑人身上的伤痕照片(如果诱导过程中伴随暴力)、同监室人员的证言等。
    • 提交书面申请:向法院提交书面的《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明确指出哪些证据是通过诱导性讯问等非法方法获取的,并说明理由和依据。申请书中应详细描述非法取证的具体情况,如诱导性讯问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方式等。
    • 提供相关证据或线索:除申请书外,还应尽可能提供能够证明诱导性讯问的证据或线索,如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
    • 参加庭前会议(如有):在一些案件中,法院可能会召开庭前会议。当事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在庭前会议上就非法证据排除问题与公诉人进行沟通和交流,提出自己的意见和主张。
    • 庭审中再次强调和辩论:如果在庭前会议中未能解决非法证据排除问题,或者没有召开庭前会议,当事人及其辩护人在庭审过程中可以再次向法庭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并进行充分的辩论。
  3. 法院的审查与处理:

    • 审查方式: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调查。法院可以通过向控方调取讯问笔录、讯问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通知讯问时其他在场人员或者其他证人出庭作证,听取辩护人的意见等方式进行审查。
    • 处理结果:若确认存在以诱导性讯问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法院应当对有关证据予以排除;若不能排除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也应当予以排除。

四、实际案例与启示

在实际案例中,已有通过诱导性讯问获取的讯问笔录被法院认定为非法证据并予以排除的先例。这启示我们,在刑事案件中,必须严格遵守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原则,避免采用诱导性讯问等非法方法获取证据。同时,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也应积极行使权利,对可能存在的非法证据及时提出排除申请,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结与建议:在刑事案件中,如果认为讯问笔录是通过诱导性讯问等非法方法获取的,当事人及其辩护人应及时向法院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