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10年了人事部让员工自愿辞职申请又重新入职再辞职有补偿吗-景芋衡律师|法行宝
2026-06-19 劳动纠纷

结论:针对您描述的“干了10年了人事部让员工自愿辞职申请又重新入职再辞职”的情况,是否有补偿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若员工自愿辞职且无用人单位过错

    • 如果员工是出于个人原因(如职业发展规划、家庭因素等)自愿提出辞职,并且用人单位在此过程中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那么员工通常无权获得经济补偿。
  2. 若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导致员工辞职

    •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过错情形,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导致员工被迫辞职,那么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 经济补偿的计算: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对于您这种工作了10年的情况,应支付10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则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 若重新入职后再次辞职的补偿情况

    • 如果员工在自愿辞职后重新入职,并再次辞职,那么补偿情况将取决于第二次辞职的原因和用人单位的行为。
    • 如果第二次辞职仍然是员工自愿且无用人单位过错,那么同样无经济补偿。
    • 如果第二次辞职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过错,那么员工有权再次要求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与上述相同。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重新入职时双方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且新合同中有特别约定,那么应按照新合同的约定执行。
  4. 特殊情况的考虑

    • 如果员工在辞职过程中遇到用人单位以不正当手段(如欺诈、胁迫等)迫使员工辞职,或者用人单位在员工辞职后未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未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未办理社保转移等),员工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建议:

  • 在面对人事部提出的自愿辞职并重新入职的要求时,员工应谨慎考虑,并仔细阅读相关文件,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 如果员工认为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或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 在辞职过程中,员工应遵守用人单位的辞职程序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避免可能的赔偿责任。

可能法律后果:

  • 如果员工因用人单位过错而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如果员工在辞职过程中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约定,可能会面临用人单位的索赔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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