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的审判监督程序是再审程序吗-高万春律师|法行宝
2026-06-18 行政纠纷

是的,民事诉讼中的审判监督程序通常被称为再审程序。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释:

一、审判监督程序与再审程序的关系

审判监督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法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程序。这一程序在民事诉讼中通常被称为再审程序,因为它是针对已经生效的裁判进行再次审理的程序。

二、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的启动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的启动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当事人申请: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 法院自行提起: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3. 检察院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的审理范围与结果

  1. 审理范围: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的审理范围通常限于原判决、裁定的错误部分。如果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应当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2. 审理结果:经过再审审理,如果认为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人民法院将依法作出新的判决、裁定,以纠正原判决、裁定的错误。如果认为原判决、裁定没有错误,则维持原判决、裁定。

四、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的意义

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是民事诉讼中保障司法公正、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制度。它允许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进行再次审查,以确保案件的审理结果符合法律规定和事实真相。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可以纠正错误的判决、裁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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