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通知书写了发放13薪 可以不发吗-涂伟律师|法行宝
2026-06-18 劳动纠纷

若录用通知书构成劳动合同内容或具有劳动合同性质,则不可以不发13薪;若不构成且无其他约定,则从法律角度公司可能存在不发的空间,但从诚信和声誉角度不建议不发。具体分析如下:

  1. 录用通知书的法律性质

    • 录用通知书(Offer Letter)在法律上通常被视为要约,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的希望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意愿表示。当劳动者接受录用通知书时,双方即形成了一种预约合同关系。
    • 如果录用通知书中明确约定了13薪作为劳动报酬的一部分,且该约定具体、明确,无歧义,那么该约定即成为双方劳动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 13薪的发放条件

    • 构成劳动合同内容:若录用通知书中的13薪条款被视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且满足发放条件(如员工在发放日前仍在职、公司经营状况允许等,具体条件需根据录用通知书或公司规章制度确定),则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发放13薪。
    • 不构成劳动合同内容:若录用通知书中的13薪条款未被视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或者双方后续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未包含该条款,且公司规章制度中亦无相关规定,则从法律角度而言,公司可能不存在必须发放13薪的义务。但需注意,若公司此前一直按照录用通知书的约定发放13薪,可能形成事实上的劳动惯例,此时公司若突然停止发放,可能引发劳动争议。
  3. 法律后果与风险提示

    • 若公司不发13薪:若录用通知书中的13薪条款构成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且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发放,劳动者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并可能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 若公司决定不发:即使从法律角度公司可能不存在必须发放13薪的义务,但突然停止发放可能损害公司的诚信形象和员工关系,影响公司的长期发展和声誉。因此,建议公司在做出决定前,充分考虑法律后果和商业风险。
  4. 建议与操作

    • 对于公司:在发放录用通知书时,应明确13薪的发放条件、标准及时间等关键信息,避免模糊表述导致后续争议。若决定不再发放13薪,应提前与员工沟通,并考虑通过协商、调整薪酬结构等方式妥善处理。
    • 对于劳动者:在接受录用通知书前,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其中的条款内容,特别是关于劳动报酬的约定。若对13薪等条款存在疑问或异议,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并明确。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发放13薪,劳动者有权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