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提前三天说了离职不让走走了要扣钱怎么办-程福元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试用期提前三天说了离职不让走,走了要扣钱怎么办”,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您只需要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但最好为书面形式以保留证据)通知用人单位您的离职意愿,就可以离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的批准。

其次,关于用人单位扣钱的问题,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因此,无论您是否提前辞职,用人单位都无权克扣您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以您未提前通知或未经过批准为由扣罚工资,这是违法的。

针对您当前的情况,我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1. 与用人单位协商:

    • 您可以再次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告知其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后离职,且用人单位无权扣罚工资。
    • 尝试与用人单位达成和解,要求其支付您应得的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2. 向劳动行政部门或工会投诉:

    • 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或工会投诉,寻求他们的帮助和调解。
    • 劳动行政部门或工会可以组织劳资双方进行协商调解,并可能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
  3. 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投诉后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您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 在仲裁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离职通知、工资条、劳动合同等)来证明您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 仲裁委将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您被克扣的工资。
  4. 保留证据并寻求法律援助:

    • 在整个过程中,请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如离职通知、工资条、与用人单位的沟通记录等。
    • 如果您对法律程序不熟悉或感到困惑,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作为劳动者,您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扣罚工资或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您完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并祝您顺利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