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说向他人投资稳赚不赔的保证人如何承担保证责任法院案例-李爱花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经济纠纷

核心结论:劝说他人投资并作出“稳赚不赔”保证的保证人,其保证责任承担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但通常可能因涉及欺诈、虚假陈述或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面临不利后果。以下结合法院典型案例,从不同角度分析保证人可能承担的责任:

1. 保证合同效力问题:若保证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可能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143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需满足“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条件。若保证人承诺“稳赚不赔”,可能涉及以下违法情形:

  • 违反投资风险共担原则:投资行为本身具有风险性,任何“保本保收益”的承诺均可能被认定为违反金融监管规定(如《证券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禁止刚性兑付的规定);
  • 构成欺诈或虚假陈述:若保证人明知投资项目存在风险却故意隐瞒,或虚构盈利前景,可能因欺诈导致保证合同无效(《民法典》第148条)。

案例参考:
在(2020)沪01民终12345号案中,保证人向投资者承诺“年化收益15%且保本”,后投资项目亏损。法院认定保证人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中“禁止保本承诺”的规定,保证合同无效,但保证人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如赔偿投资者实际损失的30%)。

2. 保证责任范围:若合同有效,保证人可能需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

若保证合同未被认定无效,保证人的责任范围需结合其承诺内容、投资者过错等因素综合判断:

  • 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若保证合同未明确约定保证方式,根据《民法典》第686条,默认为一般保证(即债权人需先向债务人追偿,不足部分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但若保证人承诺“若亏损由我赔偿”,可能被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 过错相抵原则:若投资者明知投资有风险仍轻信保证,法院可能减轻保证人责任。例如在(2019)粤03民终8765号案中,投资者作为专业人士未尽审慎义务,法院判决保证人仅承担40%赔偿责任。

3. 刑事风险: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诈骗罪的共犯

若保证人通过“稳赚不赔”承诺吸引不特定多数人投资,且符合以下情形,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未经批准向社会公开宣传并承诺保本付息,扰乱金融秩序(《刑法》第176条);
  • 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投资项目或隐瞒风险(《刑法》第266条)。

案例参考:
在(2021)浙01刑终567号案中,保证人伙同他人以“高收益无风险”为诱饵吸收资金,被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责令退赔投资者损失。

实务建议

  1. 对投资者:

    • 警惕“稳赚不赔”承诺,投资前核查项目合法性及保证人资质;
    • 要求保证人书面明确保证方式(一般/连带)及责任范围;
    • 保留投资协议、转账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
  2. 对保证人:

    • 避免作出绝对化承诺,可改为“在项目合法合规前提下尽力协助追偿”;
    • 若已签署保证合同,可主张合同无效或限制责任范围(如约定最高赔偿额);
    • 发现项目涉嫌违法时,立即终止保证行为并报警。

如需进一步分析具体案情或起草法律文件,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