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可以约定续签吗-林长宇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合同纠纷

关于中标通知书是否可以约定续签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采购项目类型、合同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中标通知书本身并不直接规定合同是否可以续签,而是合同中的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会对此进行规范。在政府采购领域,合同的续签通常受到较为严格的限制,以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对于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这一规定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履行期限限制,但并未直接说明合同到期后是否可以续签。

然而,从实际操作和专家解读的角度来看,政府采购合同在到期后通常是需要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的,而不是简单地续签。这是因为政府采购本质上实行年度预算制,所有采购行为都应以当年预算为基准。合同到期后续签可能超出当年预算的允许追加或添购的金额范围,从而存在违规风险。

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如果项目因采购流程未完成等客观原因导致服务空档,且需保证服务连续性,采购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原供应商添购。但这种情况下,添购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且需要满足该法条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于非政府采购项目,合同是否可以续签则更多地取决于合同双方的具体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续签的条件和程序,且这些条件和程序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合同到期后是可以按照约定进行续签的。

综上所述,中标通知书本身并不直接规定合同是否可以续签。对于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到期后通常需要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对于非政府采购项目,则取决于合同双方的具体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建议双方明确约定合同续签的条件和程序,以避免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