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不交公积金合法吗-周华律师|法行宝
2026-06-02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约定不交公积金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样的约定是不合法的。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法定的住房储金,这是由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的。该条例指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这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强制性。

其次,从《劳动合同法》的角度来看,劳动合同中的合同条款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些条款是无效的。因此,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不交公积金,这一条款因为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是无效的。

再者,住房公积金作为在职职工的一项重要权利,应该得到充分的保障。单位有义务为所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这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任何形式的约定来免除。

最后,我也想提醒您,作为职工本人,应该具备法律意识和维权观念。在与单位洽谈或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仔细阅读有关条款,特别是关于公积金缴存的条款,以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如果发现单位有违反规定不交公积金的行为,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约定不交公积金是不合法的,单位应该按照法律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