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劳动合同中约定“不得到批准的加班不给加班费”是违法的,劳动者有权就此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必须按照法定标准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具体标准为: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休息日工作且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这一规定表明,加班费是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也强调,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且安排加班时必须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这进一步明确了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明确将因劳动报酬(包括加班费)发生的争议纳入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因此,劳动者有权就用人单位未支付加班费的行为申请劳动仲裁。
二、劳动合同中相关条款的效力
劳动合同中约定“不得到批准的加班不给加班费”的条款,实际上是对劳动者加班费权益的剥夺,违反了上述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条款是无效的。因此,该条款自始无效,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三、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与所需材料
流程:
所需材料:
四、注意事项
五、其他维权途径
除了申请劳动仲裁外,劳动者还可以尝试与公司协商解决,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加班费。如果公司仍然拒不支付,再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中约定“不得到批准的加班不给加班费”是违法的,劳动者有权就此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申请过程中,劳动者应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遵循正确的流程和注意事项,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