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旅游团活动中骑马摔伤的责任划分,需结合具体场景和法律关系综合判断,以下是不同情况下的责任划分标准:
旅行社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旅游法》第81条,旅行社对游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若旅行社未履行以下义务导致摔伤,需承担主要责任:
- 未审查马场经营资质(如无营业执照、未投保责任险);
- 未安排专业教练陪同或未提供安全防护装备(如头盔、护具);
- 未提前告知骑马风险(如马匹习性、场地隐患)或未要求游客签署风险告知书;
- 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救助(如未拨打急救电话、未协助送医)。
示例:若旅行社选择的马场存在地面坑洼未修复,且未提醒游客注意,导致游客摔伤,旅行社需承担侵权责任。
马场经营者的直接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马场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需对场地、马匹、设备的安全性负责。若摔伤因以下原因导致,马场需担责:
- 马匹突发疾病(如癫痫)或受惊失控(因马场未合理驯养);
- 场地存在安全隐患(如未设置防护栏、地面湿滑);
- 设备故障(如马鞍脱落、缰绳断裂);
- 教练未尽指导义务(如未纠正游客错误骑姿)。
示例:若马场未对马匹进行日常健康检查,导致游客骑乘时马匹突然倒地,马场需承担赔偿责任。
游客自身过错
若游客存在以下行为,可能减轻或免除旅行社/马场的责任:
- 故意违反安全规定(如擅自离队、未听从教练指挥);
- 隐瞒自身疾病(如心脏病、高血压)或酒后骑马;
- 主动挑逗马匹或实施危险动作(如挥舞物品、突然加速)。
示例:若游客明知自己不会骑马却强行要求独自骑行,且未佩戴头盔,摔伤后可能需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第三方因素介入
若摔伤由第三方行为导致(如其他游客惊吓马匹、车辆冲入场地),责任需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按过错比例划分。
示例:若另一游客突然跑向马匹导致受惊,该游客需与马场/旅行社按过错程度分担责任。
行动建议:
- 立即固定证据:拍摄现场照片、视频,保留医疗记录、费用单据;
- 要求旅行社/马场出具书面事故说明;
- 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旅游主管部门投诉或直接起诉,诉讼时效为3年。
如有具体细节需要进一步分析(如合同条款、事故经过),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证据材料为您制定维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