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团旅游期间在饭店摔骨折责任划分-高嘉航律师|法行宝
2026-04-28 侵权纠纷

在跟团旅游期间,游客在饭店摔骨折的责任划分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取决于饭店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以及游客自身是否存在过错。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饭店的责任基础与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饭店作为经营场所,对顾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这意味着饭店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确保顾客在其经营场所内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安全的就餐环境、设置必要的警示标识、对潜在危险进行及时提醒等。若饭店未尽到这些义务,导致顾客受伤,饭店可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二、饭店可能承担责任的情形

  1. 饭店设施或管理问题导致游客摔伤:

    • 如饭店地面湿滑、有障碍物未及时清理、照明不足等,导致游客摔倒骨折。
    • 饭店的桌椅、楼梯等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如松动、破损等,未及时维修或更换,导致游客受伤。
  2. 饭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 饭店未对就餐区域进行必要的安全巡查,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
    • 饭店未设置或未及时更新警示标识,如“小心地滑”、“注意台阶”等,导致游客因未注意到而摔倒。

三、饭店可能不承担责任的情形

  1. 游客自身原因导致摔伤:

    • 如游客自身疏忽大意,未注意脚下环境,或穿着不合适的鞋子导致摔倒。
    • 游客因自身疾病(如骨质疏松、平衡能力差等)导致摔倒骨折,且饭店已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
  2. 第三方行为导致游客摔伤:

    • 如其他顾客或饭店员工故意或过失造成游客摔倒骨折,且饭店已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
  3. 不可抗力因素:

    • 如自然灾害(地震、洪水等)导致游客摔倒骨折,且饭店无法预见也无法预防。

四、责任认定与赔偿

在游客摔骨折的情况下,责任认定需综合考虑事故发生的原因、双方过错程度等因素。若饭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或存在过失,则可能需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游客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游客自身存在过错或第三方行为导致摔伤,且饭店已尽到合理义务,则饭店可能免责或承担部分责任。

五、建议措施

  1. 对于游客:

    • 在饭店就餐时,应注意观察周围环境,遵守饭店的安全提示和警示标识。
    • 如发现饭店存在安全隐患或设施损坏,应及时向饭店工作人员反映,并要求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 在摔倒受伤后,应及时就医并保留好相关医疗记录和费用单据,以便后续维权。
  2. 对于饭店:

    • 应加强就餐区域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相关设施,确保游客的安全。
    • 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及时提醒游客注意安全。
    • 购买公众责任险等保险产品,以应对可能的赔偿责任。

若您在跟团旅游期间在饭店摔骨折,且认为饭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建议您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医疗记录、费用单据等),并与饭店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无果,您可以向我咨询具体的法律维权途径和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