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是30日还是-王浩宇律师|法行宝
2026-05-21 劳动纠纷

结论: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里的“一个月”通常指的是30日,但具体计算时需结合实际情况,以自然月或工作日计算均可,关键在于确保在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完成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

详细解释:

  1. 法律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里的“一个月”是法律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限制。
  2. 时间计算:

    • 在实际操作中,“一个月”通常被理解为30日,但并非绝对。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这一个月是按自然月还是工作日计算。因此,在具体应用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但关键在于确保在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完成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
    • 如果用工之日是某月的15日,那么一个月后通常指的是下个月的14日或15日(具体取决于是否将起始日计入),但为避免争议,建议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的30日内完成签订,以确保合规。
  3. 法律后果:

    •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将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
  4. 实际操作建议:

    • 为避免法律风险,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尽快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最好是在用工当日或次日即完成签订。
    • 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并尽快补签,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证明双方已就签订劳动合同事宜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了共识。

特殊情况说明:

  •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劳动者因故无法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生病、出差等),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并尽快安排签订。如果因劳动者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保留好相关证据,以证明自身已尽到合理义务。

总结: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律对用人单位的基本要求。虽然“一个月”通常被理解为30日,但具体计算时需结合实际情况。为避免法律风险,用人单位应尽快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