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用人单位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的行为通常违反法律规定,以下从不同角度展开分析:
法律强制性规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按职工实际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缴纳社保,不得自行调整。若职工工资低于当地社平工资60%(即最低基数),则按最低基数缴纳;但若工资高于最低基数,用人单位必须按实际工资申报,否则属于“未足额缴纳社保”。例如,某职工月工资1万元,当地最低基数为5000元,用人单位按5000元缴纳即违法。
法律后果与风险
例外情形
仅当职工工资低于当地社平工资60%时,用人单位可按最低基数缴纳,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建议:若您发现用人单位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可先与单位协商补缴;协商无果的,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有具体案例或细节需要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