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中标公司约定 由中标公司出审计费行不行-李文杰律师|法行宝
2026-05-16 合同纠纷

结论前置:和中标公司约定由中标公司出审计费是可行的,但具体能否实施以及实施后的法律效果,需结合合同条款、双方约定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1. 合同自由原则的角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有权自由约定合同的内容,包括费用的承担。因此,如果您和中标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由中标公司承担审计费,这一约定是合法有效的。
  2. 审计费承担的常见实践:

    • 在建设工程领域,审计费通常由建设单位(即发包方)承担,因为这是建设单位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控制成本而进行的必要审计。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审计费必须由建设单位承担,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另有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审计费可以由中标公司(即承包方)承担。
  3. 约定审计费承担时的注意事项:

    • 明确约定: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审计费的承担方、金额、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以避免后续产生争议。
    • 合法合规:确保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不得通过约定将本应由一方承担的费用转嫁给另一方,从而规避法律责任。
    • 公平合理:约定应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显失公平或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由中标公司承担审计费,且该约定合法有效,那么中标公司应按照约定履行支付审计费的义务。如果中标公司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该义务,建设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审计费、赔偿损失等。
    • 反之,如果双方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审计费的承担方,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可能需要根据行业惯例、交易习惯或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审计费的承担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能会引发争议或诉讼。

建议: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建议您在和中标公司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审计费的承担方及相关条款。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合同但未约定审计费承担问题,或者约定不明确,您可以与中标公司协商补充约定或签订补充协议。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