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放弃转继承权后,其应继承的份额原则上由其他转继承人继承,具体分配方式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以下是详细分析:
转继承的基本规则
根据《民法典》第1152条,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若女儿作为转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其应继承的份额不会消失,而是按照法定继承规则重新分配。
放弃转继承权的法律后果
女儿放弃转继承权后,其应继承的份额会由其他转继承人(如女儿的子女、配偶等,若存在)继承;若女儿无其他转继承人,或其转继承人均放弃继承,则该份额回归到被转继承人(即母亲)的遗产中,由母亲的法定继承人(如父亲的配偶、父母、子女等)共同继承。
具体分配场景
实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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