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是:在职仲裁主张拖欠工资、足额缴纳五险一金以及经济补偿金是可行的,但具体能否得到支持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一、拖欠工资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若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可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仲裁主张:
- 在职期间,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 仲裁时,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事实,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同事证言等。
二、足额缴纳五险一金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并可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仲裁主张:
- 虽然直接要求补缴五险一金的请求可能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因为补缴社保通常需要通过社保行政部门处理),但你可以在仲裁中主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事实,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因此给你造成的损失(如无法享受社保待遇的损失)。
- 同时,你可以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三、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第三十八条规定包括“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
仲裁主张:
- 如果你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或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你可以在仲裁中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通常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四、综合建议
收集证据:
- 在职期间,尽量收集与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保相关的证据,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等。
咨询专业:
- 在提出仲裁申请前,建议先咨询专业律师(即我,潘雨阳律师),了解你的具体权益和可能的法律后果。
提出仲裁:
- 准备好相关证据和仲裁申请书后,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关注进展:
- 仲裁过程中,保持与仲裁委员会的沟通,及时了解仲裁进展,并根据需要提供补充证据或参加庭审。
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