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小产假不开病假是否合法”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女职工在流产期间的权益保障。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女职工在流产期间是享有相应的产假的,这是法律赋予女职工的特殊权益。
一、流产产假的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这是国家对女职工在流产期间的基本保障,用人单位应当予以遵守。
二、病假与产假的区别
病假通常是指员工因疾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医生建议而享受的假期。而产假则是针对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等特殊情况而设定的假期。在流产的情况下,女职工享受的是产假,而非病假。因此,从法律层面来说,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流产期间应当给予产假,而不是以病假来处理。
三、用人单位不给予产假的法律后果
如果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流产期间不给予产假,而是以病假或其他理由拒绝批准假期,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女职工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法拒绝给予产假等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
四、实际案例参考
以您提供的案例为例,闫女士因先兆流产向公司请病假,但公司以其违反公司制度、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审理后认为,闫女士处于孕期,其因先兆流产向公司请病假并提交了病假条,公司以其违反公司制度、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最终判决用人单位向闫女士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请假期间差额工资。这个案例充分说明了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流产期间应当给予产假,并保障其合法权益。
五、建议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女职工在流产期间遇到用人单位不给予产假的情况,建议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明确表达自己的权益和诉求。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小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产假而非病假,这是法律赋予女职工的特殊权益。用人单位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