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父母去世时已年满80周岁是否还需要开死亡证明”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办理具体事务的要求以及当地公证机构或相关部门的政策。不过,我可以根据辽宁省部分公证事项实行的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来给您一个较为全面的解答。
在辽宁省,为了减轻群众在办理公证事项时的证明负担,部分公证机构已经实行了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这一制度的核心在于,对于某些因时间久远、相关政策变化或客观条件限制等原因,当事人难以提供证明材料证实的信息,如果这些信息并非公证事项的关键证明材料,且公证机构评估认为风险可控,那么当事人可以通过作出有关信息真实合法的书面承诺来替代提交证明材料。
具体到您的情况,如果您的父母去世时已年满80周岁,且您因时间久远等原因无法提供他们的死亡证明,但在办理某些事务(如遗产继承等)时需要证明他们的死亡事实,那么根据辽宁省的公证材料告知承诺制,您有可能不需要再提供死亡证明。公证机构可能会根据生活常识、经验法则及您已有的其他证明材料(如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如果这些材料能间接证明他们的年龄和去世情况),来推定您父母已死亡的事实。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一制度并非适用于所有公证事项和所有情况。具体是否适用,还需要根据您办理的具体事务、当地公证机构或相关部门的政策以及公证机构对风险的评估来确定。因此,我建议您在办理相关事务前,先咨询当地公证机构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要求和办理流程。
总的来说,虽然父母去世时已年满80周岁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不需要再开死亡证明,但具体是否适用还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来判断。希望这个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