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额预算 返聘人员 和兼职人员算吗-冯剑律师|法行宝
2026-04-30 劳动纠纷

返聘人员和兼职人员的工资是否计入工资总额预算,需分情况讨论:

  1. 返聘人员

    • 通常不计入工资总额: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十一条第三项,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不列入工资总额范围。返聘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其工资通常以劳务费形式支付,属于劳务报酬而非工资薪金,因此不计入工资总额预算。
    • 税法处理:在税法上,返聘人员的工资也不作为企业的工资薪金总额,而是作为劳务报酬处理,不能作为税前扣除项目。
  2. 兼职人员

    • 可能计入工资总额:兼职人员的情况较为复杂,需根据其与企业签订的合同性质及实际工作情况判断。
      • 若签订劳动合同:若兼职人员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且其工作属于企业常规业务的一部分,那么其工资通常会计入工资总额预算,作为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的一部分。
      • 若签订劳务合同:若兼职人员与企业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其工作具有临时性或项目性特点,那么其工资可能以劳务费形式支付,不计入工资总额预算,而是作为劳务成本处理。

法律建议:

  • 对于返聘人员:企业在预算工资总额时,应明确返聘人员的工资不计入其中,以避免预算偏差。同时,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工资支付方式、税收处理等事项,以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
  • 对于兼职人员:企业应根据兼职人员的合同性质及实际工作情况,合理判断其工资是否应计入工资总额预算。若兼职人员的工作属于企业常规业务的一部分,且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其工资应计入工资总额;若兼职人员的工作具有临时性或项目性特点,且签订了劳务合同,那么其工资可能不计入工资总额。

可能后果:

  • 若企业错误地将返聘人员或兼职人员的工资计入工资总额预算,可能导致预算不准确,影响企业的财务管理和决策。
  • 若企业在处理返聘人员或兼职人员的工资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如未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或未正确处理劳务成本等,可能面临税务处罚或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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