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工作时突发疾病 失去劳动能力 单位应该怎么做-包燕律师|法行宝
2026-04-29 劳动纠纷

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并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 及时救助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1005条,单位作为用工主体对员工负有法定救助义务。发现员工突发疾病时,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安排人员陪同就医,同时通知员工家属。若因延误救治导致损害扩大,单位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 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若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应认定为工伤。即使未死亡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单位也应在30日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逾期可由员工或近亲属申请)。

  3. 停工留薪期待遇
    经认定为工伤的,员工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
  • 需康复治疗的,单位应配合安排
  1. 劳动能力鉴定与补偿
    待员工病情稳定后,单位应协助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4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5%-90%)
  • 达到退休年龄且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若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1. 非工伤情形的处理
    若经认定不属于工伤(如突发疾病与工作无直接关联),单位仍需:
  • 按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给予3-24个月医疗期
  • 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医疗期满后仍不能工作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特别提醒:

  • 单位不得以”员工自身疾病”为由拒绝履行法定义务
  • 建议单位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急救培训
  • 涉及商业秘密的岗位,应依法做好工作交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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