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不足两个月被裁,赔偿问题需分情况讨论:
若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87条,公司需支付赔偿金,标准为2倍经济补偿金。由于您入职不足两个月,经济补偿金为半个月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因此赔偿金为1个月工资(半个月×2)。
若公司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需满足《劳动合同法》第39条(如严重违纪、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等)或第40条(如客观情况重大变化、不能胜任工作等)的情形。此时公司无需支付赔偿金,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半个月工资。若公司未提前30日通知解除,还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仅适用于第40条情形)。
若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您可主张双倍工资差额(从入职次月起算,最多11个月)。但若入职不足2个月,可主张1个月双倍工资差额(需结合地方规定,部分地区可能从入职满1个月后起算)。
关键提醒:
如有具体细节(如裁员理由、是否签订合同等),可进一步向我说明,我会为您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