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盖完章 学校打电话给联系人 我们辞职了还算吗-杨启浩律师|法行宝
2026-04-29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就业协议盖完章,学校打电话给联系人,我们辞职了还算吗”这一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就业协议(三方协议)的法律性质。就业协议是明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达成的书面协议。它本质上属于民事合同,旨在约束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关系前的行为,保障双方的权益。

接下来,我们分析您的情况:

  1. 就业协议已盖章:这意味着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已经就就业事宜达成了一致,并形成了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

  2. 学校打电话给联系人:这一行为可能是学校为了确认就业协议的落实情况,或者进行后续的派遣工作。它并不改变就业协议的法律效力。

  3. 辞职问题:

    • 如果您在签订就业协议后,因个人原因(如收到更好的offer、个人职业规划变化等)希望解除协议,这属于单方解除就业协议的行为。
    • 根据就业协议的约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单方解除就业协议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取决于协议中是否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以及违约金的数额是否合理。
    • 如果您已经按照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方式(如书面通知)向用人单位提出了辞职,并且用人单位已经接受或未提出异议,那么您的辞职行为是有效的。但请注意,即使辞职有效,您仍可能需要根据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 关于“还算吗”的问题:

    • 如果您已经辞职,并且用人单位已经接受或未提出异议,那么从法律上讲,您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就业协议关系已经终止。
    • 但是,如果您因辞职而违反了就业协议的约定(如未提前通知、未支付违约金等),用人单位仍有权根据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追究您的违约责任。

针对您的具体情况,我建议您:

  • 仔细审查就业协议的条款,特别是关于辞职和违约责任的部分。
  • 如果您确实希望辞职,并且已经考虑清楚可能承担的违约责任,那么建议您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辞职信、用人单位的回复等)。
  • 如果您对违约责任有疑问或担忧,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就业指导机构,以获取更具体的建议和帮助。

总之,就业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合同,辞职行为需要谨慎对待。在做出决定前,请务必充分了解协议条款和法律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