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单位除名决定 只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怎么写-孟庆扬律师|法行宝
2026-04-28 合同纠纷

关于撤销单位除名决定、只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撰写,核心结论在于明确通知书需包含的关键要素与法律依据,以确保其合法性与有效性。以下是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并提供的撰写建议:

一、通知书的关键要素

  1. 双方信息:

    • 明确写明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信息。
    • 明确写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等基本信息。
  2. 除名决定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分:

    • 除名决定:需明确指出原除名决定的依据(如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及具体事实。
    • 解除劳动合同:需明确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等)及具体理由。此处应强调,解除劳动合同并非基于原除名决定,而是基于新的、独立的理由。
  3. 解除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

    • 明确写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日期,该日期应合理且符合法律规定。
  4. 经济补偿与赔偿:

    • 根据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判断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并在通知书中明确说明。
    • 若需支付,应写明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5. 其他事项:

    • 如办理工作交接、归还单位财物、结清工资等事项,也应在通知书中明确说明。
  6. 签字与盖章:

    • 通知书应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律依据与示例

  1.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处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条款)。
  2. 示例:

通知书

致:[劳动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劳动者身份证号码]

住址:[劳动者住址]

鉴于你原被本单位作出除名决定,但经重新审查,本单位认为原除名决定依据不足,现决定撤销该除名决定。同时,因你存在[具体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如“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具体条款]条之规定,本单位决定自[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日期]起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现就解除劳动合同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本单位与你之间的劳动合同自[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日期]起正式解除。


##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本单位应向你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共计人民币[具体金额]元,该款项将于[支付时间]前通过[支付方式]支付至你指定的银行账户。


## 三、请你于[办理工作交接的具体日期]前到本单位人力资源部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归还所有单位财物。


## 四、本单位将结清你截至解除劳动合同之日的所有工资及福利待遇。


## 五、本通知书一式两份,本单位与你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通知。

[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日期:[通知书出具日期]

(加盖单位公章)

三、注意事项

  1. 合法性审查:在撰写通知书前,务必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进行充分审查,确保解除理由合法且充分。
  2. 沟通协商:在发出通知书前,建议与劳动者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尽量达成一致意见,以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
  3. 送达方式:通知书应通过书面形式送达劳动者,并保留好送达证据(如签收单、快递回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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