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工作单位未购买医保是否要劳动仲裁”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涉及劳动者权益的重要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医保)是违法的,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维权途径
行政层面:
- 您应当首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稽核。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责令用人单位进行补缴,这是最直接且有效的解决方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司法层面:
- 如果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后,用人单位仍不补缴,您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请求单位承担您自行补缴的部分费用(如果有的话)。
- 若因用人单位未缴纳部分险种(如医保),导致您不能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您也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主张未能享受社保待遇的实际损失。
错误维权方式及避免
- 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起诉要求补缴社保:这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案范围,应向社保经办部门反映解决。
- 自行委托第三方代扣代缴后主张赔偿:这同样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案范围,不予支持。
- 未经社保机构稽核选择一次性补缴或延缴后主张费用:这种做法通常也不会得到支持。
具体建议
- 收集证据:保留好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明等,以证明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及用人单位未缴纳医保的事实。
- 申请稽核: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要求其对用人单位进行稽核,并责令补缴。
- 考虑法律途径:如果稽核无果,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此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维权途径。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三条等条款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社会保险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和即将施行的《解释二》也提供了相关的法律适用标准。
综上所述,面对工作单位未购买医保的情况,您应当首先通过行政途径(即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稽核)来解决问题。如果行政途径无法奏效,再考虑通过司法途径(即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