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你可以以老板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即离职),同时可依法主张经济补偿金和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以下是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依据第四十六条,劳动者因该理由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操作步骤
后续维权
若老板仍不支付工资或补偿金,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较快)或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仲裁裁决后,若老板仍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注意事项
建议:先与老板协商,若协商无果,果断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有具体细节(如拖欠金额、工作年限等),可进一步向我咨询,我会帮你计算补偿金并制定具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