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金必须留吗-王春望律师|法行宝
2026-04-24 合同纠纷

关于“质保金是否必须留”的问题,这并非一个绝对化的要求,而是根据具体情况和政策导向来决定的。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质保金的基本定义和作用。质保金,即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的一部分资金,用以保证施工单位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从而确保工程质量。这一制度在以往的建设工程中普遍存在,并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

然而,随着政策环境的不断变化和优化,一些地区已经开始逐步取消或调整质保金制度。例如,经开区住建局制定了《取消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实施方案》,按照“分类实施,逐年推进”的原则,逐步取消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对于取消质量保证金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该区实行质保承诺制度,即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需签订质量保证承诺书,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此外,随县也发布了关于不再预留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通知,明确新开工国有投资项目不再预留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在竣工验收后及时支付工程结算款。同时,该通知还强调了强化质量过程管理、明确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与责任、建立信用体系以及推行工程保险等措施,以构建工程质量保障新体系。

从这些政策变化中,我们可以看出,质保金并非必须留存。是否留存质保金,取决于具体的政策导向、项目类型以及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约定。对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一些地区已经开始逐步取消质保金制度,转而通过其他方式来保障工程质量。而对于非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是否留存质保金则可能更多地取决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协商和约定。

因此,如果您面临是否需要留存质保金的问题,建议您首先了解当地的政策导向和规定,然后与建设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双方的需求来做出决策。同时,无论是否留存质保金,施工单位都应始终将工程质量放在首位,确保建设工程的可靠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