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社保单位把单位要缴纳的扣到个人合法吗-刘天律师|法行宝
2026-04-21 劳动纠纷

结论:单位将应由其缴纳的社保费用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的行为不合法,违反了《社会保险法》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具体分析:

  1.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但单位应缴纳的部分必须由单位自行承担,不得转嫁给员工。
    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明确,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除非符合法定情形(如代扣个税、社保个人部分、抚养费等)。单位应缴的社保费用不属于法定可扣工资的范围。

  2. 常见违法情形

    • 单位以“代缴”名义,将单位应缴的社保费用(如养老保险单位部分16%、医疗保险单位部分8%等)从员工工资中扣除;
    • 单位与员工约定“工资包含单位应缴社保”,或通过“补贴”形式规避缴费责任。
      这些行为均属于变相克扣工资,且导致员工社保权益受损(如养老金账户积累减少)。
  3. 员工维权路径

    • 协商解决:与单位沟通,要求补缴单位应缴部分并返还被扣工资;
    • 投诉举报:向当地社保部门(如社保中心、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并接受行政处罚;
    • 劳动仲裁:若单位拒不改正,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补缴社保、返还工资及经济补偿(如因单位违法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 风险提示
    若单位长期不缴或少缴社保,除需补缴外,还可能面临社保部门罚款(如欠缴数额1-3倍的罚款)。员工若因此权益受损(如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养老金减少),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

建议:若您遇到此类情况,可先收集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据,明确单位扣款的具体项目和金额,再通过上述途径维权。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