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开除通告在一定条件下能证明劳动关系,但并非绝对,需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从开除通告本身来看
开除通告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做出的一种处理决定,它通常包含了员工的姓名、工作岗位、开除原因、开除时间等关键信息。如果这份通除通告是真实有效的,且明确提及了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相关内容,比如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岗位等,那么它就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一种证据。例如,通告中写明“员工张三,自2010年入职我司,担任销售岗位,现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予以开除”,这样的表述就清晰地表明了张三与该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从证据的证明力角度分析
虽然开除通告能提供一定线索,但单独依靠它来证明劳动关系可能不够充分。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证据的证明力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除了开除通告外,还可以结合以下证据来共同证明劳动关系:
从法律实践角度考虑
在劳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仲裁机构或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证据来认定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如果开除通告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那么它对于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将起到有力的支持作用。反之,如果只有开除通告,而没有其他证据相佐证,那么其证明力可能会受到质疑。例如,如果用人单位否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并声称开除通告是误发或伪造的,此时就需要其他证据来支持员工的主张。
针对你提到的“15年”的情况
如果你想要证明的是15年前的劳动关系,那么除了开除通告外,还需要考虑证据的保存情况。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证据可能会丢失或损坏,因此你需要尽可能地收集和保存与劳动关系相关的所有证据。如果某些证据确实已经无法获取,你可以尝试通过其他途径来证明劳动关系,比如向原同事了解情况、查找用人单位的旧档案等。
建议:如果你面临需要证明劳动关系的情况,除了收集开除通告外,还应尽可能收集其他相关证据。如果证据收集存在困难或你对证据的证明力有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