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在受理审查期间撤回申请 如何处理-王永刚律师|法行宝
2026-04-15 行政纠纷

在行政复议受理审查期间,如果申请人选择撤回申请,这一行为将受到特定法律规定的约束,并且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撤回申请的定义与条件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指的是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之前,主动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撤回复议申请的行为。这一行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必须是申请人出于真实的意愿,不存在受到欺诈、胁迫等外在因素的干扰。
  2. 时间限制:撤回申请必须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之前提出,一旦复议机关作出了复议决定,即使尚未送达,申请人也不能再撤回申请。
  3. 形式要求:虽然撤回申请通常以书面形式提出更为规范,但在某些情况下,口头形式并提出记录的情况也可能被接受。申请人需在申请中明确表达撤回的意愿,并说明撤回的原因(尽管这不是绝对必要的,但有助于复议机关理解申请人的意图)。
  4. 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撤回申请不能对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如果撤回可能导致此类损害,复议机关通常不会批准。

二、撤回申请的程序

  1. 提出申请:申请人需要向复议机关提交书面的撤回申请,明确表达撤回的意愿及原因。
  2. 复议机关审查:复议机关会对撤回申请进行审查,主要考察其是否符合法定条件,以及是否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等。
  3. 作出决定:如果撤回申请符合条件,复议机关会作出准予撤回的决定,行政复议程序随即终止。如果认为撤回可能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权益,复议机关可以不予准许。

三、撤回申请的法律后果

  1. 程序终止:一旦撤回申请被准许,行政复议程序即告终止,复议机关不再对该案件进行审理和作出决定。
  2. 再次申请的限制:在一般情况下,申请人撤回申请后,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提出复议申请。这是为了维护行政复议的秩序和效率,防止申请人随意撤回又反复申请。
  3. 例外情况:然而,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况。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申请是在受到胁迫、欺诈等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作出的,或者之后出现了与案件相关的新事实和理由,那么其再次以同一事实和理由申请行政复议时,复议机关可能会受理。

四、操作建议

如果您考虑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我建议您:

  1. 仔细研究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您了解撤回申请的法律后果和限制。
  2. 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更准确的建议,以帮助您做出明智的决策。
  3. 准备充分的理由和证据:如果您打算在撤回后再次申请,您需要准备好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来支持您的申请,特别是要关注您撤回申请的原因以及之后出现的新情况或新证据是否符合例外情况的规定。

综上所述,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是一个需要谨慎考虑的行为,它受到特定法律规定的约束,并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在做出决定之前,我建议您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